周法怎么写好看:
周法历史词典解释
书名。撰者不详。《汉书·艺文志》著录九篇,列于儒家,并谓内容系“法天地,立百官”。章学诚《校雠通义》谓为官礼之遗。久佚。梁启超《汉书艺文志诸子考略》谓该书可能是战国秦汉间儒者述周代制度之书。
词语分解:
- 周法的解释 周 代的法度、礼制。国语·郑语:“ 周 法不昭,而妇言是行,用谗慝也。”诗·王风·大车序“故陈古而刺今,大夫不能听男女之讼焉” 唐 孔颖达 疏:“檀弓曰:‘合葬非古也,自 周公 以来,未之有改。’然则 周 法始合葬也。”国语·周语下“ 厉 始革典,十四王矣” 三国 吴 韦昭 注:“ 厉王 无道,变更 周 法。”
- 周的字典解释 周 zhōu 圈子,环绕:周围
- 法的字典解释 法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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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1明户部各清吏司四属科之一。主管会计分省税粮存留、起运及赏赉、禄秩之经费。2清末学部会计司所属二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学部经费的收支报销,岁出岁入之预算、决算,兼理学部财产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