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司郎中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清末巡警部、民政部所属警政司长官。掌司事。详“警政司”。
词语分解:
- 警政的解释 1.有关警察方面的政务。清史稿·食货志一:“而 石首 、 监利 , 光绪 末釐出厂地二万餘亩,俱令招垦,以租息济警政小学。”2. 清 代官署名。原属民政部,为民治、警政、疆里、营缮、卫生五司之一。职掌巡察禁令,分稽行政司法。 光绪 三十年隶属巡警部,为警政、警法、警保、警学、警务五司之一。参阅清史稿·职官志六。
- 郎中的解释 1 ∶中医医生2 ∶对他人亲随的敬称兄长,这几位郎中,是张都监相公处差来取你。——水浒传3 ∶官名。清朝六部以下设司,司设长官郎中4 ∶宫廷的侍卫
历史官职推荐:乌桓校尉
官名,汉置,为“护乌桓校尉”的省称,秩比二千石,掌护乌桓胡,兼护鲜卑。属官有长史、司马各一人,俸皆六百石(见后汉书·百官志)。后汉书·孝安帝纪:“鲜卑围乌桓校尉于马城,度辽将军耿夔救之。”又后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