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宫禁卫所历史词典解释
官署名。南宋初年置,掌出入皇城宫门等敕号,给三种牌号,稽验出入,皇帝出行则纠察导从。高宗绍兴元年(1131),改行在皇城司。
官署名。南宋初设置,差官主管。掌出入皇城宫殿门等敕号,稽察出入,车驾出行则纠察导从。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改称行在皇城司,设提举官一人,提点官五人,干当官五人,以诸司副使、内侍都知与押班充任。参见“皇城司”。
词语分解:
- 行宫的解释 古代京城以外供帝王出行时居住的宫室 行宫在碧霞元君祠东。——登泰山记
- 卫所的解释 明 以武功定天下,革 元 旧制,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数府划为一个防区设卫,下设千户所和百户所。各卫所分属于各省的都指挥使都司,统由中央的五军都督府分别管辖。 清 初亦沿袭。初刻拍案惊奇卷二:“那 姚乙 定了卫所,发去充军。”清史稿·世祖纪二:“六月丁未,裁併 直隶 诸卫所。”参阅明史·兵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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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宪衔之一。参见“宪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