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司怎么写好看:
贴司历史词典解释
吏名。宋朝初年,中央及监司置。真宗景德二年 (1005),各州县皆置。为低级吏人,在押司及手分之下,掌书写、造帐等事务。
吏员名。宋吏部尚书左右选、侍郎左右选及二十四司均置,司农、太府二寺亦置,本为官署中见习性的非正式工作人员,掌书写文书。殿中省六尚局以贴司为书吏,枢密院则称贴房。地方官署中亦有贴司,宋初惟置于监司,后来州县亦置。景德二年(公元1005年)定为州县较低级的吏人,其地位低于押司和手分,担任书写、造帐等各种事务。
词语分解:
- 贴司的解释 宋 时掌管文贴的行政组织。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十二:“贴司, 建隆 初,诸州惟有私名书手,在京及监司,即置贴司…… 绍兴 五年,州县贴司,每案不得过五人。二十七年,言者请以吏额之半置贴司。”
- 贴的字典解释 贴 (貼) tiē 粘,把一种东西粘在另一种东西上:贴金
- 司的字典解释 司 sī 主管,操作: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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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州府属官。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袁绍为冀州牧时置,以牵招为之,兼领乌丸突骑。三国蜀益州亦置,典刑狱,论法决疑。参见“从事”。 官名。1、东汉末年置,为州府佐吏,掌领兵征伐。袁绍为冀州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