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副大臣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清末海军部副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军阶副都统,正二品,或协都统,从二品。佐海军大臣管理全国海军行政事宜。民国改称海军次长。
清末置,为海军部的副长官。见“海军部”。
词语分解:
- 海军的解释 一个国家海上作战的全部军事组织,包括造船厂、修船厂、基地、人员、船只、办公机构及军官
- 大臣的解释 受国家元首或政府行政首脑委托管理一个部门的君主国家的高级官员赵王与大将军 廉颇诸大臣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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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宋哲宗元祐三年 1088 始置,奉赐依守侍郎,班序在试尚书之下,杂压在左、右散骑常侍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