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特别行政区域历史词典解释
政区名。北洋政府设置,域内分为一道、一盟及察哈尔部。清末直隶省口北道有独石口、张家口、多伦诺尔三厅,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改为县,次年六月,以三县地与锡林郭勒盟(十旗)、察哈尔部(八旗)牧地,建为察哈尔特别行政区域,七月,置察哈尔都统以统之,治所在张北县(张家口厅改名,今河北省张家口市),井以绥远的丰镇、兴和、凉城、陶林四县并入,置兴和道,以统其南部七县。国6*民6*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改本区域为察哈尔省。
词语分解:
- 区域的解释 1 ∶土地的界划。指地区区域自治2 ∶界限;范围工人运动的区域瘤体个别之区域出血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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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即弩坊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