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政监督怎么写好看:
电政监督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电政管理局的长官。其后又设兼理电政监督。依照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八月二十五日公布的《兼理电政监督职务章程》规定,兼理监督由交通总长就本区内一等电报局局长中选任,办事处即附设于一等局内。
词语分解:
- 电政的解释 电信业务。主要业务是电报、电话等。 孙中山 民生主义第一讲:“就第二种的情形说,就是要把电车、火车、轮船以及一切邮政、电政、交通的大事业都由政府办理。”
- 监督的解释 1 ∶察看并加以管理监督干活2 ∶从事监督工作的人
历史官职推荐:捐复
清朝捐纳授官途径之一。凡官吏因公失误或无实犯赃私而受到降革留任、离任、夺衔、夺资及摘翊等处分者,可以纳捐坐补原缺,称为捐复。旧例,官吏缘事受处分,非数年无过,不得开复。乾隆1736-1795中,初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