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庭检察官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北洋政府于高等审判分庭内配置检察官一人,称为分庭检察官,执行检察事务,不另设分庭。
词语分解:
- 分庭的解释 1.分处庭中,以示平等。汉书·货殖传:“ 子赣 结駟连骑,束帛之币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隋书·卢思道传:“通人 杨令君 、 邢特进 已下,皆分庭致礼,倒屣相接。”续资治通鉴·宋徽宗宣和五年:“对罢,诣 王黼 第, 黼 欲令庭趋, 尼楚赫 不可,分庭而见。” 清 李渔 蜃中楼·寄书:“使君秉天朝宪节,寡人司水国微权,既辱分庭,只行抗礼。”2.指分处庭中。 南朝 宋 颜延之 应
- 检察官的解释 负责刑事案件的法官,他负责接受控告、讯问当事人及证人,进行调查并提起公诉
历史官职推荐:右贤王
匈奴官名。即右屠耆王。屠耆为匈奴语“贤”,汉人因称右屠耆王为右贤王。为单于之下的最高官职,地位仅次于左贤王,以单于子弟充任。一般统辖万余骑,居单于西方,最为大国。下置千长、百长、什长、裨小王、相、都